《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
《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新闻发布会
2023年10月18日(周三)下午1:30
市行政中心会议中心第三会议室
参会人员
宋平生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戴 苏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李晓晨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
会议议程
发布会由市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聂军主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以下为文字实录:
主持人聂军: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农贸市场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最直接、最迫切的民生福祉工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起草了《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先后征求了广大市民、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市(区)人民政府的意见建议,并经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平生,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戴苏,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李晓晨,请他们介绍《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朋友感兴趣的问题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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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新华日报、镇江日报、京江晚报、镇江电台、镇江电视台、镇江壹周、金山网、镇江发布,欢迎各位记者朋友的到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首先,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平生发布《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有关内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宋平生:
各位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思想,切实解决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过程中规划建设欠合理、管理职责不清晰和环境卫生脏乱等问题,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在多方征求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意见建议后,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现将相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
近年来,我市通过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大力推动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和监管能力提升,全市农贸市场总体环境和管理水平取得显著进步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但由于《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的相继废止,导致直接规范农贸市场规划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单行法处于空白状态,农贸市场环境、规划建设和长效管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难以根治。因此,从提升农贸市场监管效能、维护城市文明形象、为农贸市场监管提供直接规范依据出发,有必要制定《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
二、《条例》的起草过程
在前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立法确定为2022年正式立法项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2022年3月中旬,市政府正式发文明确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牵头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城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条例》起草组。从4月初到9月中旬,起草组就《条例》框架结构、主要内容、条文表述等,先后六次组织召开研讨会和起草组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带队先后赴扬州、淮安、宿迁、徐州等地开展立法调研。随后,组织召开了管理相对人、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六场立法座谈会。《条例》起草期间,共收到各地区各部门226条反馈意见,经研究后采纳意见105条,未采纳意见121条,至9月中旬形成送审稿。同期,还完成了《条例》的公平性竞争审查、立法对照表等相关工作。我局9月底将《条例》连同起草说明、立法对照表等材料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于10月下旬完成修改,并召开了座谈会,征求了各地区各部门的意见,组织了各地区和12个重点部门会签,于11月21日出具了合法性审查意见书。11月23日,市政府分管领导专题听取了《条例》起草情况,并提出了修改意见。12月2日,我局再次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报送市政府的《条例》送审稿,市司法局同步对合法性审查意见书进行了完善。2023年1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条例》,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今年上半年,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和法工委严格按照《镇江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要求,分别组织了一审和二审。6月27日,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条例》。7月27日,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批准《条例》,自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和特点
(一)《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设总则、规划建设、经营秩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与附则,共六章41条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其主要内容如下:
1. 第一章“总则”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条例》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相关概念、基本原则和政府职责等内容。
2. 第二章“规划建设”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了农贸市场规划编制、建设标准、用途变更等内容。
3. 第三章“经营秩序”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了农贸市场开办方在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市场经营秩序、公共卫生等方面的管理责任,以及场内经营者的责任,并对场内活禽交易、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4. 第四章“监督管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了农贸市场监管的协调机制,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对农贸市场的监管职责和常态化监管要求,压实了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对临时农贸市场、农贸市场周边临时摊点的管理责任。
5. 第五章“法律责任”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市场开办者、场内经营者违反《条例》的法律责任,以及农贸市场监管相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的法律责任。
6. 第六章“附则”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了《条例》的参照适用和实施时间。
(二)《条例》的主要特点
1. 明确了市、县级市(区)政府,尤其是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消除农贸市场监管的灰色地带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比如,针对活禽交易可能引发的疫情,明确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对农贸市场动物防疫条件、防疫措施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针对农贸市场内极易滋生病媒生物的特点,规定了卫生健康部门应当加强对农贸市场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监督检查等。
2. 彰显了农贸市场的公益属性,在总则中以专条方式规定了市、县级市(区)人民政府对农贸市场建设、经营、管理和发展的扶助、支持责任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3. 明确了农贸市场经营用途变更的限制性措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针对部分农贸市场存在的门面房、场内销售柜(区)转售或转租后,擅自改变经营类别,影响农贸市场规范化经营和管理的情况,《条例》规定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农贸市场的用途,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4. 明确了农贸市场的助农、兴农作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了“农贸市场应当设置农民自产自销交易区”,并要求市场开办方对自产自销区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保障食品安全。
5. 明确了农贸市场活禽交易要求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规定了有活禽入场经营的农贸市场应当按照规定设立独立的活禽经营区域,实行封闭式宰杀加工,建立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制度,配备符合规定的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活禽销售区、宰杀区、消费者之间应当物理隔离等要求,切实保障环境和公众安全。
法律法规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权威也在于实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条例》从酝酿到出台,历时两年多,但这仅仅是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要真正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将《条例》全面、准确地实施,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市场监管部门将一如既往做好农贸市场监督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好《条例》各项要求,积极探索新时期农贸市场常态长效管理的新途径,为谱写“镇江很有前途”新篇章,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谢谢大家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主持人聂军:
谢谢宋局长的介绍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下面,进行媒体提问。请记者朋友就感兴趣的问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先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并请举手示意,谢谢。
请这位记者提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新华日报记者:
涉及农贸市场管理的上位法还是比较全面的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请问为什么还要制定出台《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或者说制定出台《条例》的背景是什么?
主持人聂军:
这个问题请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戴苏回答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
四级调研员戴苏: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提问!正如这位记者朋友所言,农贸市场管理涉及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价格、计量、消费维权等方方面面,涉及的法律法规也比较多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但制定出台《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还是充分结合镇江实际的,我们着重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定《条例》是健全农贸市场管理规范的需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作为农贸市场管理的直接规范依据——《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和《江苏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条例》,分别被国务院和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废止;我市制定的《镇江市菜市场管理暂行办法》也缺乏刚性约束,导致直接规范、调整农贸市场建设、经营、管理的单行法处于空白状态。因此,需要制定《条例》为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经营、管理提供全面、系统、直接的规范依据。
(二)制定《条例》是提升农贸市场监管效能的需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目前,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经营等方面与周边城市相比还处于较低的水平。城市中心的农贸市场从选址、场内布局、设施设备到经营管理等都与相关技术标准存在较大差距;一些新建小区,农贸市场供应明显不足。日常监管存在权责不清、执法机制不顺等问题。因此,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地方性法规,理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排除部门功能性障碍,能有效促进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提升监管效能。
(三)制定《条例》是便民利民、改善民生的需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农贸市场关联着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一头牵着政府、一头连着百姓。农贸市场作为民生领域的公共基础设施,是检验执政者、施政者贯彻民生为先理念的试金石。因此,规范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解决困绕百姓的市场分布不均、管理“脏、乱、差”等老大难问题,促进农贸市场布局合理化、管理规范化,既是回应群众关切的需要,也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
(四)制定《条例》是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形象的需要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镇江作为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重要组成城市,拥有历史文化名城、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等诸多荣衔。镇江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经营等方面处于较低水平的现状,与镇江的城市定位不相符。通过制定《条例》,明确规划建设的刚性约束、场内经营的规范要求,可以最大限度满足市民生活需要的同时,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形象。
主持人聂军:
下面,继续提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请这位记者提问。
镇江电台记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食品安全问题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能否介绍一下《条例》是如何规范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问题的?
主持人聂军:
这个问题请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李晓晨回答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李晓晨: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提问!食品安全无小事,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和上级关于食品安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契机,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问题,标本兼治、监管并举,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此次《条例》起草,多角度强调加强对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的管理。首先,从农贸市场建设角度强调,根据《江苏省农贸市场建设和管理规范》,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应当建立电子化交易、追溯和管理系统,真正实现从源头上管理;其次,在入场经营过程管理中,《条例》强调农贸市场开办者应当与场内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对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在内的多方面经营服务和管理事项作出约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再次,《条例》还根据《食品安全法》并参照部门规章等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细化农贸市场开办者、经营者以及职能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以增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链条保障,守好“舌尖上的安全”。
主持人聂军:
下面,继续提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请这位记者提问。
镇江日报记者:
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一直是困扰市民和职能部门的“老大难”问题,请问《条例》对优化场外治理是如何规定的?下一步将如何落实?
主持人聂军:
这个问题依旧请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李晓晨回答期货交易管理条例。
市市场监管局市场处处长李晓晨: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提问!正如记者所言,农贸市场场外环境治理,一直是困扰市民和职能部门的“老大难”问题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是影响市场稳定运营、食品安全、场外交通秩序、市容环境面貌的问题矛盾点,起草组经过反复研究,一致认为应该在《条例》中重点规范,并在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规范:首先,在硬件建设方面《条例》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农贸市场应当按要求同步建设停车场、自产自销交易区等配套设施,重点解决停车乱、停车难、进场销售无交易区等问题,切实呼应群众关注的农贸市场配套建设;其次,依据今年5月1日施行的《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卫生城市创建标准变化趋势,立足我市实际统筹考虑,《条例》对农贸市场周边占道经营作出禁止性规定,又明确政府可以设置季节性农副产品销售疏导点,并设置适当法律责任,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推动场外经营者进入市场内或者疏导点经营,力求以“有堵有疏”的综合治理方式,既维护农贸市场及周边良好环境,又彰显立法为民温度。
下一步,一方面,我们将认真落实《条例》赋予了市场监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切实纠正、查处各类违反《条例》规定的经营行为,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充分发挥《条例》的有效作用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另一方面,我们将充分发挥农贸市场管理协调机制牵头部门作用,优化农贸市场监管模式,联合农贸市场管理其他职能部门,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部门联合执法,以农贸市场周边环境治理为重点,整治农贸市场管理突出问题,切实推动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管理再上新的台阶。
主持人聂军:
谢谢李处长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也再次感谢各位记者朋友的提问和各位领导的解答。因时间所限,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各位记者朋友如果还想继续了解其他情况,可以在会后和市市场监管局进一步沟通采访。《镇江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明确了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总体目标、各方责任、监管要求和相关处罚措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的直接依据,对提升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打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我市农贸市场建设管理具有现实而深远的意义。在此,也恳请各位记者朋友对《条例》的有关情况予以持续宣传和深入报道。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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